一则震惊法国的案件,加速了该国司法体系的变革,数十名男子因强奸、虐待吉赛尔·佩利科特受审的社会事件,推动法国正式将强奸定义锚定“同意原则”。如今,“未经对方明确同意的性行为”已被明文界定为强奸,这一改革标志着法国在反性侵领域迈出关键一步。
全票支持的法案:给“同意”下刚性定义
法国参议院近日以327票赞成、0票反对、15票弃权的压倒性结果,通过了这项里程碑式的法案。该法案于今年1月提出,此前已有51名涉案男子因虐待吉赛尔·佩利科特被定罪。法案核心在于明确“同意”的法律标准:必须是“自由给予、知情、具体、事先且可撤销”的,且需“结合具体场景”综合评估。
法案特别强调:性行为中若存在暴力、束缚、威胁或突袭,将直接被认定为“未经同意”;而受害者的“沉默或无反应”,绝不能被推断为同意。“当对方未明确表态时,就不是同意;没有说‘不’,不代表就是‘是’,最好主动确认。”联合提出法案的夏洛特·加兰在国民议会中直言,“真正的‘同意’,必须是毫无畏惧的‘是’,被迫屈服永远不算同意。”
新旧法对比:从“武力认定”到“同意核心”
此次改革彻底颠覆了法国沿用已久的强奸定义。此前刑法将强奸限定为“以暴力、胁迫、威胁或突袭实施的插入行为”,完全未提及“同意”这一核心要素。而新法案的通过,意味着即便没有显性暴力,只要缺乏对方明确同意,性行为即可构成强奸。
这一法案上周已在法国国民议会获批,除极右翼议员外,获得了跨党派广泛支持。“‘强奸文化’是渗透社会的毒瘤,每个人都有责任抗争。”内政部副部长玛丽-皮埃尔·韦德伦在投票前强调,“今天,我们终于能向‘真正的同意文化’迈出决定性一步。”
严峻的社会现实是改革的直接推力。据法国参议院报告,该国每年至少发生23万起性暴力事件,但不足一半被报案,最终仅约8000起能定罪。吉赛尔案中,辩护方曾以“被告不知受害者(被丈夫下药昏迷)无法同意”为借口脱罪,而新法案将彻底堵死这类漏洞。
全球浪潮:#MeToo推动下的法律革新
法国的改革并非孤例,而是全球#MeToo运动催生的法治变革缩影。哥德堡大学2024年研究指出,2016年以来,至少12个经合组织成员国已采用“基于同意”的强奸法,不过并非都推行“是即是是”模式,该模式将“明确同意”作为唯一合法前提,而“不意味着不”模式则以“受害者拒绝”作为认定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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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1月,一名示威者在巴黎举行的谴责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抗议活动中举着“#MeToo是一场叛乱”的标语牌。
西班牙、德国、丹麦等国已完成类似改革;日本2023年将强奸定义更新为“未经同意”,取消了“必须使用武力”的要求;加拿大自1983年起就确立“肯定同意”原则,英国2003年也将同意纳入性犯罪核心要素。美国则因联邦制,各州法律标准不一。
但仍有部分发达国家坚守“武力认定”传统。经合组织欧洲成员国中,爱沙尼亚、意大利、匈牙利等国尚未将“同意”作为核心标准,不过多数会考虑“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”(如昏迷、醉酒)的情况。目前意大利、斯洛伐克等国已启动相关修法进程,爱沙尼亚则在审议“肯定同意”草案。
争议焦点:举证责任与定义边界的博弈
两种法律模式的争议从未停歇。“同意模式”的批评者认为,这会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受害者,尤其在缺乏证人的情况下,证明“自己未同意”难度更大;且“同意”的界定存在解读空间,易引发司法争议。
但“武力模式”的反对者反驳称,传统定义将强奸局限于“显性暴力”,让许多因恐惧“冻结”、被迫屈服或失去行为能力的受害者无法维权。欧盟一份报告指出,强奸受害者最常见的反应是“强直性不动”而非反抗,基于武力的定义恰恰忽略了这类场景,甚至固化“受害者有罪论”。
国际公约视角:法律与责任的衔接
《伊斯坦布尔公约》这一国际里程碑条约,为“同意原则”提供了法理支撑。该公约明确要求缔约国将“未经自由同意”作为强奸的核心定义,而非依赖“武力证据”。不过截至去年,保加利亚、匈牙利等5个欧盟成员国仍未批准该公约;部分已批准国(如意大利、爱沙尼亚)则以“现有法律可适配”为由,暂未修改强奸定义。
2022年欧盟曾提议在全欧推行“是即是是”模式,但27个成员国中14个表示反对,法国当时也在其中。如今法国的转身,或许将带动更多欧洲国家加速法治革新,毕竟对“同意”的明确界定,本质是对个体尊严的终极守护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